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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食品“添加剂”监管现状
发布日期:2017/04/10 阅读次数:[286]
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,2016年1月8日,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M/ADM-0064号通知,修订允许的防腐剂列表,批准乳酸钾及乳酸钠作为防腐剂在部分海产及淡水动物产品中使用。2016年1月,加拿大也先后修订了允许的甜味剂列表,批准甜叶菊甙作为甜味剂用于各种非标准化食品(NOM/ADM-0065号通知),以及批准糖精、糖精钙、糖精钾和糖精钠作为甜味剂用于术前饮料(NOM/ADM-0066号通知)。 一《食品药品条例》 加拿大《食品药品条例》最新修订于2015年6月13日,该条例第16部分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、审批和使用规范等作了明确规定。条例中将食品添加剂定义为:“在食品整个生产储藏等阶段添加的任何化学物质,以发挥其特殊工艺作用,不构成食品的一部分,且不影响食品本身的特性。”(食品伙伴网注:GB 2760-2014食品添加剂定义为:“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、香、味,以及为防腐、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。食品用香料、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、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。”) 条例第16部分按照功能作用将食品添加剂分为15类,分别以列表的形式规定了允许使用添加剂的种类、适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。这15类添加剂主要涉及食品酶制剂、着色剂、乳化剂、防结块剂、固化剂、上光剂、甜味剂、酸度调节剂、防腐剂、螯合剂、淀粉改良剂、水分调节剂和萃取剂等。(食品伙伴网注:GB 2760-2014附录D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22类) 对于条例和食品添加剂营销许可中没有涉及到的食品添加剂,虽然没有禁止允许使用的范围,但是没有申明的范围就是默认的禁用领域,须按照《食品药品条例》B.16.002部分向卫生部提交申请,卫生部审核通过并发布通知后方可使用。申请材料须包括以下主要资料: 1. 描述该食品添加剂,包括化学名称、商品名称、生产工艺、理化特性、成分规格,如不能提供需详细解释说明; 二 市场营销许可(MAc) 2012年,加拿大卫生部实行了15项新的食品添加剂营销许可 (MAs),并纳入了允许的食品添加剂列表,这15项新的食品添加剂列表替代了《食品药品条例》第16部分的表格名单,此列表由加拿大卫生部不定期进行更新,目前此列表中已包括600多种食品添加剂。 1. 允许的防结块剂列表( List of Permitted Anticaking Agents) 市场营销许可 (MAs)是加拿大卫生部实施某些特定食品决议的良好工具,有助于加拿大卫生部更高效地对食品添加剂安全进行监管,提升对新兴科技、食品创新和健康安全风险的回应力度,任何食品企业均可申请对食品条例或现行营销许可的修改。市场营销许可不能对现行食品法律法规进行禁止,而是可以豁免在《食品药品法》和《食品药品条例》中的特定禁令。 三 政策和指南文件 加拿大卫生部发布的《理解和使用允许的食品添加剂清单过渡指南》明确指出,食品添加剂列表更新后立即自动生效,列表内容不再对其生效日期进行强调。 首先,食品添加剂不包含加工助剂,在某些食品生产过程中加入的物质,在特定情况下作为食品加工助剂的形式起作用时,这一类物质应当属于食品加工助剂,而不是食品添加剂。 其次,该文件对食品加工助剂的定义指出,加工助剂在食品生产或加工中产生的效应不会影响食品内在的品质,并且该物质及其副产品在终产品中无残留,或者该残留可忽略;但上述定义在加拿大的食品法规中并未出现,大部分的食品加工助剂也未在《食品药品条例》中进行规定。 另外,与食品添加剂不同的是,新的食品加工助剂不需要卫生部的法律审批,但最终应符合食品药品法案中第一部分第4节的规定。 最后,加拿大卫生部还制定了指南文件《带入的添加剂申请指南》,该指南对带入的可接受的食品添加剂进行阐述,方便对带入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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